东方都会广场(叠翠台三期 E/F 栋)住宅室内装修修葺、公共走道、电梯大堂整修整改和施工及其他零星工程工 程 承 包 合 同合同编号: C/B/06/0200 号 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粤茂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2006 年 7 月 日甲方: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广州市粤茂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东方都会广场(叠翠台三期 E/F 栋)项目住宅室内装修修葺、部分公共走道、电梯大堂整修整改和施工及其它零星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本工程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合同图纸、设计/工程规范,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东方都会广场住宅室内装修修茸、部分公共走道、电梯大堂整修整改和施工及其它零星工程 二、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与中山大道交叉路口西南角三、工程范围及内容:3.1 E/F 栋二层电梯大堂精装修工程3.2 住宅室内装修修茸(F 栋 4-5 层,E、F 栋 6-22 层共 612 套)3.3 收楼中心翻新工程3.4 洽谈室装修工程3.5 A/B 栋酒店大堂装修工程3.6 五楼酒店房装修工程3.7 酒店大堂电梯轿箱装修工程3.8 交楼前工程质量处理工程3.9 交楼后工程质量处理工程3.10外围装修工程3.11广场灯安装工程3.12裙楼公共卫生间维修工程3.13外广广场水表基座工程3.14后街天篷工程3.15屋面改造工程3.16四楼办公室装修工程3.17以及一些甲方临时委托的其它工程四、合同工期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根据每项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和甲方责任、不可抗力所延误的工期等因素,经甲方及乙方双方签证认可后,进行调整,从而最后确定顺延的每项工程竣工日期。五、工程总造价及付款方式:5.1 合同总价: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叁佰捌拾陆万元整(RMB ¥ 3,860,000.00 元 )5.2 付款方式:根据每项工程实际情况具体确定;5.3 每项工程都要余下 5%为保修金。5.4 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开具合法金额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六、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构成本合同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内容、图纸内容、制作、安装、包工、包料、包施工水电费、损耗费、机械使用费、保险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运输费、装卸费、临时设施费、包工期、包施工安全、包与各专业的协调管理费、利润、税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