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保密北京市委托拍卖合同(2000 版) 委 托 人: 拍 卖 人: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二○○○年九月使 用 说 明1. 此合同文本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拍卖企业接受的拍卖委托业务。2.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此文本各项条款。3. “(1)、(2)……”后的内容为选择适用内容,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以双方认可的方式进行选择。4. 填写《拍卖标的清单》务必注明各项内容的单位。5. 争议解决方式条款中“仲裁”、“诉讼”只能选择其一,并且仲裁条款应写明选择的仲裁机构。6. 当事人不得以保密约定的事项对抗国家行政、司法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7. 若对文本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可另附附件,附件为此文本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北京市委托拍卖合同 委托人: 拍卖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拍卖标的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详见附件《拍卖标的清单》) 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说明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第二条拍卖标的的评估鉴定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评估的,可以委托 评估,评估费用由 承担。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1)自行鉴定(2)委托 鉴定,鉴定费用由 承担。鉴定结论与委托人声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第三条拍卖期限及地点 拍卖人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在 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四条拍卖标的的交付(转移)及其时间、方式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由 将标的交付(转移)买受人。若拍卖标的由拍卖人交付(转移)买受人,委托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交付拍卖人,交付地点为 ,交付方式为 ,交付后保管费用由 承担。第五条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委托人应在交割之日起 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 %的佣金,支付方式为 。 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 。第六条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交割之日起 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支付给委托人,支付方式为 。 第七条拍卖标的的撤回与撤除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