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商在大陆投资的法律保护(提纲) 郭晓文一、大陆方面鼓励和保护台商投资的成绩
鼓励台湾企业和个人到中国大陆投资并保障其投资利益,以促进大陆的经济发展和两岸的经贸交流,是中国政府长期实行的基本政策
而且,随着大陆法制建设的发展,在台商投资保护方面逐渐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制度
从台商到大陆投资实际情况的数据观察,大陆所实行的上述政策和法律制度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据中国商务部的统计,截至 2003 年底,中国大陆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65277 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 5014
71 亿美元,其中,来自台湾地区的投资为364
88 亿美元,随香港、日本、美国之后,占据外资来源地的第四位
2004 年1-9 月的统计显示,大陆 1-9 月实际使用外资金额 486
92 亿美元,同比增长21
其中来自台湾地区的投资 26
21 亿美元,占据外资来源地的第六位
由于台湾对大陆投资的限制政策,相当一些投资是通过台商在海外或香港注册的公司名义投入大陆的
因此,台湾在大陆的真实投资数据,可能远大于上述的统计数据
台商在大陆投资企业的经营业绩也是相当引人瞩目的
据台湾证券交易所的统计,所有台湾上市公司今年前三季度大陆投资收益总金额高达299.856亿元新台币,较去年增加20.68%
其中,鸿海集团以81.93亿元居于首位,年增长率为22%,占母公司获利比重为34.14%
增长幅度则以胜华、南亚领先,分别增长75倍和34倍
以产业而言,今年电子、水泥、塑化、钢铁等行业的增长最为明显
投资大陆收益金额排名中,前五位全部为台湾电子股,分别是鸿海、建兴电、华映、广达和华胜
而据台湾经济主管部门的统计,今年 1 至 8 月台湾对大陆贸易额达 396
46 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 38
其中,出口额为 293
11 亿美元,同比增长 33
4%,进口额 103
35亿美元,同比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