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文本加 工 承 揽 合 同合同编号: 京分-加工-2012-001 定作方: 北京东方盛雅国际艺术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承揽方: 江苏 莱尔维思服装加工厂 签订地点: 江苏省徐州市 签订时间: 2012 年 02 月 06 日 加 工 承 揽 合 同定作方: 北京东方盛雅国际艺术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甲方) 承揽方: 江苏 莱尔维思服装加工厂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作物情况1
1 品名:桑蚕丝米兰时装裙 1
2 规格:XL ( 15 号: 175/100A ) 1
3 数量:300 件 1
4 备注:V 领,领口、腰间钉珠,侧边有拉链 第二条 合同价款2
1 合同价款总额: 人民币 十四万四千元整 ( 480*300=14400 元 ) 2
2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 90%,扣留 10%货款为一年期质量保证金
保证金到期无质量问题付清
3 付款时间:2012 年 3 月 15 日付 90% ,其余 10% 保证金到期后一 个月内付清
第三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3
1 质量要求:达到行业标准,面料:桑蚕 100% 里料:涤纶 100%3
2 技术标准:5A 级桑蚕丝蛋白纤维 国际标准活性染色技术 第四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4
1 用乙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甲方有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
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 乙方于 2012 年 2 月 10 日之前提供原材料
3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 3 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后 5 日内通知乙方调换或补齐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承担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