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中存在的局限初探摘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人民的宪法文件,它的公布统一了全国红色区域的领导,促进了全国革命运动的开展,为以后进行政权建设提供了思路。但是在《宪法大纲》中也存在着诸如政权的局部性、分散性,以及照搬苏联模式,推行了局部“左”的政策的缺乏和局限。关键词: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促进局限1931 年 11 月 7 日,中国共产党在瑞金创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公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以下简称《宪法大纲》〕。这是中国历史上由人民代表机关正式通过并公布施行的第一部人民的宪法性文件。近年来对《宪法大纲》的讨论主要集中在对新民主主义宪政及人权保障方面所产生的影响。而对其缺乏与局限讨论还极少涉及。本文旨在从当时的历史条件与历史现实出发,力求客观公正对其存在的缺乏与局限进行初步的分析。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筹备、成立和存在期间,正是“左”倾冒险主义统治时期,虽然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正确路线与王明的“左”倾错误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但是由于经验的缺乏,《宪法大纲》在内容上,在制定、贯彻、执行过程中,不可防止的存在一些缺乏甚至是错误倾向。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始终表现为局部性、地方性、分散性二、在贯彻执行根本方略的同时,也推行了假设干“左”倾冒险主义政策自从中共中央迁进苏区,“左”倾冒险主义逐渐占据了支配地位。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坚持正确路线的同志与他们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但在王明等人“左”倾思想的指导下,苏维埃政权也推行了“左”倾冒险主义的一系列政策。王明等人急于超越民主革命阶段,过渡到社会主义,在《宪法大纲》中规定:“限制资本主义的开展,更使劳苦群众脱离资本主义的剥削”,“打破地主资产阶级经济政策的权利”,①等等。在政权问题上,一切剥削者均无权参加政府,规定一切剥削者都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政治自由也被绝对禁止,这种剥夺中间势力权利的“左”倾错误,使中间势力的革命积极性受到很大挫折,阻碍了革命队伍的壮大。在民族问题上,“中国苏维埃政权成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自决权,一直成认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国家的权利。”②这种政策显然不符合中国的民族实际,是教条主义者生搬硬套苏联模式的结果。三、《宪法大纲》对政权体制和性质的规定有照搬苏联模式的倾向根据《中央苏维埃组织法》和《地方苏维埃组织法》的规定,中央的权限范围极为广泛。这种高度集中的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