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准则》《条例》学习资料《党章》《准则》《条例》学习资料 《党章》《准则》《条例》学习资料 1 、通过信息网络、书籍、论坛等方式,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 、通过信息网络、书籍、论坛等方式,歪曲党史、军史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处分
3 、通过信息网络、书籍、论坛等方式,歪曲党史、军史的,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4 、通过信息网络、书籍、论坛等方式,歪曲党史、军史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 撤销党内职务 )处分
6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处分
7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 撤销党内职务 )处分
8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 留党察看 )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9 、为发布、播出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等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 撤销党内职务 )处分
10 、为发布、播出、刊登、出版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等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 留党察看 )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1 、为发布、播出等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 撤销党内职务 )处分
12 、为发布、播出、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