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定位一级建造师,是建设工程行业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工程工程经理的前提条件。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执业注册人员。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养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的工程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建造师的职责是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工程工程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组织管理。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工程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养,标准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 14 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2024 年 2 月 27 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定位概述: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工程管理为主业的执业注册人员,以施工管理为主。建造师需要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有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的工程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行使工程经理职责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的工程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的工程经理。大中型工程工程的工程经理必须逐步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工程的工程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