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始社会后期,随着生产的进展,先后发生了畜牧业、农业、手工业的分工,产品有了剩余,为了互通有无,不同部落间的交换活动成为常常的现象。这种以物易物的商品交换是最原始的商业活动。传说神农氏时,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就是原始商业的反映。 随着商品生产的进展和市场的扩大,在奴隶社会初期出现了不从事生产、专门经营商品买卖的商人阶层。《尚书酒浩》记载有殷人肇牵牛远服贾,意思是说商代有人专门用牛车到远处做买卖。随着商业的进展,商代后期出现了铜币。但是,当时商业行为主要发生于方国部落之间,并且是为奴隶主贵族服务的。商业在整个社会经济中只起着微小的作用。西周时,商业成为社会经济不可缺少的部门。但是,商业由奴隶主官府垄断,并没有专门的职官来管理市场。《周礼地官质人》记载: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凡卖亻卖者质剂焉。质人就是管理市场的经纪人。市场交换的商品有奴隶、牛马、兵器、珍宝等,凡成交的商品都要由质人给买卖双方立书契券约。那时的商人和百工一样,是属于奴隶主贵族的,称为工商食官,他们主要是替奴隶主贵族经营,为奴隶主贵族的需要服务。 春秋时期,诸侯争霸,私商兴起,有的大商人周游列国做生意,参加各国的政治活动和各国之间的交际,能和诸侯分庭抗礼。弦高假借郑国君命犒秦师的故事是很出名的。可见当时大商人在政治、经济方面的地位了。 唐代,随着农业、手工业和交通事业的进展.商业出现了繁荣的局面,全国县以上的城镇都有市。长安和洛阳的市最大。都城长安是国内外贸易的中心。城内有东西对称的商业区一东市和西市,占地都很大,四面八方的商客和外国商人在此交易。唐和汉代一样,市内的店铺叫肆,出售同类货物的肆集中在一个区域内,组成行,行有行头。行是保护同行商人的利益,应付官府交涉事务的组织。据《长安志》记载,东市有货财二百二十行,四面立邸,四方珍奇,皆所积集。邸是供客商居住和存放货物的地方。1956 年在北京房山发现的唐代石刻佛经里,记载幽州(北京)的商行有米行、白米行、大米行、粳米行、屠行、肉行、油行、果子行、炭行、磨行、染行、布行、绢行、大绢行、小绢行、新绢行、丝绵行、丝帛行、生铁行、杂货行等。唐代对商业的管理很严。商业区和居民区分开。市场有市令、市丞等负责管理征收商税,凡买卖奴婢、牲口等,均需立契,违者犯法。市场活动有时间限制,中午击鼓三百声,开始贸易,日落前三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