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
为加强对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的能力和精度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项目部、工程部所有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均应按此制度执行
职责工程部负责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的管理,并建立台帐;负责公司购置仪器的管理、送检、维护等工作
项目部负责本单位测量设备的管理,并建立台帐
项目部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使用部门负责检验和试验设备、计量和测量设备、监测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建立台帐,并保存校验记录
检验、试验和测量装置的采购50000 元以下的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由各项目部自行购置,50000 元以上的检验、试验和测量装置由各项目部向公司工程部递交需用申请,经公司同意后,由工程部公开招标购置
新购置的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应及时建立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台帐,并在一周内依据仪器的精度或量度值的标准要求进行首次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的使用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确保其性能与测量要求相一致
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的使用、校验、维护及保养工作,应做到专人管理、专人使用
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的使用部门每半年更新《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台帐》和《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检定/校准记录》;各项目部有关资料工程部备案;项目部一式二份,一份报公司工程部,一份项目部保存
工程部对各项目部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的有效性实施监控,防止非预期使用;各单位应确保使用的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的校验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中,凡属国家制度由法定检验机构,或授权机构校准的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必须送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或授权机构校准;其他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自行校验,未经校准或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
有周期校准要求的检验、试验和测量设备,按照《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检定/校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