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保证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的策略和试用期的正确使用策略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半年多来,一些企业陆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问题和新案例,加之2008 年 5 月 1 日实施的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使得企业在处理劳动关系方面带来了更多的困惑和迷茫,目前《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也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本课程从剖析新法下的最新劳动争议案例入手,结合《劳动合同法》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帮助广大企业管理人员真正掌握切实可行且符合新法的员工管理操作技术,同时传授如何正确运用新法预防和解决企业劳动争议的方法和技巧。 一、缔结劳动合同过程中防范就业歧视的策略 劳动合同缔结之初,首先是用人方招聘员工,员工来应聘,最后通过招聘面试、笔试、考核后决定录用等等,这一系列的过程中完成劳动合同订立前期的协商过程,因此,在劳动合同建立之初,就要注意一些法律问题,比如企业在招聘过程当中,最容易出现的一个问题就是就业歧视。所以,在企业招聘和求职者应聘缔结劳动合同关系的第一步,企业招聘应避免出现就业歧视。 (一)哪些招聘行为属于就业歧视 【法律看点】新《劳动法》及《就业促进法》均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避免出现就业歧视就是应在四个方面予以注意: 民族; 种族; 性别; 宗教信仰;在工作当中,最容易出现的歧视是性别歧视,当然企业一般不会在招聘广告里写只招女性或者只招男性,但有些企业在招聘的时候搞不同标准,比如某些职位要求女性的求职者是硕士以上毕业,男性的求职者是本科以上毕业,这也是违法的,因为这种不同待遇其实就是就业歧视,它破坏的是文明社会大家共同所享有的就业机会的均等权,造成了某些人的不公平。 【案例】某企业在一所大学进行校园招聘,由于这家企业很有名,招聘的时候就有很多学生来报名参加,于是这个企业就组织了一个考试,并声明将根据考试的结果择优录用。考试以后,这个企业为了表示公正,张榜将参加考试的学生的成绩公布出来,给排在前几名成绩的学生发放录用通知,但是有一个学生看到自己的成绩排名是第二名,而这个企业要录用 8 名员工,结果居然自己没拿到录用通知,他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