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名称:抚顺 - 锦州成品油管道工程太子河(二) 定向钻穿越密压注浆 甲方(全称): 辽河油田建设工程公司 乙方(全称):辽宁泓润达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辽宁省盘锦市 签订时间: 2017 年 月 日第一部分 协议书甲方(全称):辽河油田建设工程公司 乙方(全称):辽宁泓润达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和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抚顺 - 锦州成品油管道工程太子河(二)定向钻穿越密压注浆 工程地点:辽阳市 承包范围:定向钻回拖后孔隙 密压 注浆长度 2009m 二、合同价款金额:单价 890 元/m,总价大写(人民币) 壹佰柒拾捌万捌仟零壹拾元元整,小写:¥1788010 元
三、承包方式:部分包工包料
四、工期 开工日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竣工日期:2017 年 05 月 10 日
五、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水利部门 的检测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六、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如有)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4、招标文件、答疑文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发包单;7、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与工程价款有关的相关规定)的总包合同文件;8、乙方的投标文件和报价书; 9、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26 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乙方向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