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本合同文件组成目录序号内 容页码备注1施工合同协议书2-32通用合同条款4-25参照合同范本3专用合同条款26-514工程质量保修书52-55附件一5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必检内容及检验标准56-57附件二6廉政责任书58-59附件三7工程资金监管协议60-61附件四8安全生产合同62-63附件五9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64-64附件六10本工程主要用工程规范65-66附件七11施工总承包单位询标纪要67-70附件八第一部分:协 议 书发包人(全称):杭州余杭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 浙江暨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建人(全称):浙江省省直同人集团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崇贤镇四维杨家浜农民多高层公寓项目地块二工程工程地点:杭州余杭区 崇贤镇洋湾路北侧 工程内容:该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 D1#-D12# 楼 D 区地下室车库及商铺、基坑围护工程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145803.41 平方米。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余发改中心( 2011 ) 378 号 资金来源: 100% 国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二、工程承包范围1、承包人负责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招标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 , 包括招投标文件中约定的内容。2、给排水、电力、煤气、消防系统等安装工程室内外原则上以管线出墙 1.5 米为界。 室内部分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室外部分由专业单位负责施工。消防分部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并验收(室外管网部分与专业分包协调)。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具体以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根据开工令的日期,合同工期为 720 日历天,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实际 通过竣工验收之日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720 天。四、质量标准1、满足国家或行业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2、满足杭州市余杭区关于竣工交房的“分户验收标准细则”(分户验收标准细则附后)。五、合同价款暂定合同金额(大写):贰亿捌仟伍佰玖拾叁万肆仟捌佰元整 ( 人民币) ¥: 285934800 元最终以竣工结束后经审计审核的工程价款为准。本合同价已经综合包含了材料、人工、机械施工、验收、水电费、运输装卸费、脚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