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GF—1999—0201)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业园一、二期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开发区 工程内容:暂估 85 万平方米(其中一期 25 万平方米、二期60 万平方米)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园区附属工程的总承包
(不包括园林绿化工程, 不含制药及其它设备采购)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以监理业主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相关的工程规范及标准和山东省相关地方标准,要求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一期暂估价七亿元(人民币), 二期暂估价 九亿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3 年 11 月 2 日合同订立地点:乌鲁木齐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章): 承包人(章):法定代表人:李成功 法定代表人:聂凯联系电话:0991-3693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