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葡萄酒酿造法规定的葡萄酒等级分四級:(一)[日常餐酒]Tafelwein:相比于其他葡萄种植国,德国的日常餐酒产量比较少
当该产区的葡萄产量已经超过了规定生产优质酒所需时
会用来生产日常餐酒
日常餐酒的天然酒精含量在多数种植区为最低 5%(体积含量)而在巴登-符腾堡州是 6%(体积含量)发酵后酒精总含量最低为 8
5%(体积含量),但不可超过 12%(体积含量)
总酸含量最低 4
5 克/升(二)[地区餐酒]Landwein:带有产地特色的较高一级的日常餐酒,在地区餐酒的酒标上,必须标明葡萄的产地
地区餐酒一般为干型或半干型
最低天然酒精含量比日常餐酒要高 0
5 个百分点(三)[特定产区优质酒]Qualitätswein bestimmter Anbaugebiete(Q
A)必须具有特定的葡萄酒产区特征,必须 100%使用产自各指定酒区的特定葡萄品种酿造
特定产区优质酒和谓称优质酒一样,必须通过一个严格的官方质量检验,通过检验的酒标签上印有官方特定的检验编号 AP-Nr
对于每一款特定产区优质酒的具体要求,都因为葡萄品种,种植区和天然酒精含量的不同而不同
发酵之前加入的糖分也是以法律形式规定的
此等级酒所标经典 Classic 和特选 Selection 不是谓称,而只是说明酒具有平衡的较干 dry(不甜)的味道特征(四)[谓称优质酒]Prädikatwein,2007 年前 Qualitätswein mit Prädikat(Q
P)是具有最高要求的酒,必须成熟,平衡和丰满
此类酒不能加入额外的糖分,根据不同的发酵重量,葡萄品种和种植地,共分为 6 个等级
在南方的种植区通常标准较高
按照最低未发酵葡萄汁含量,产区和葡萄品种有如下[谓称等级 Prädikat]* 1
珍藏 Kabinett 天然糖份含量 Öchsle 最低 67°
以成熟的葡萄酿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