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职工劳动合同书合同编号: 字第 号劳 动 合 同 书(无固定期限) 甲方 乙方 **局集团有限公司印制 劳 动 合 同 书甲方: 乙方:单位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性别: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
二、生产(工作)内容、地点和要求第二条 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 岗位(工种)工作,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生产(工作)
第四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实行
(一)标准工时制
即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每周不超过 40 小时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1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小时,每周不得超过 36 小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规定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须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二)综合计算工时制
以年为周期,乙方平均每年工作不超过 251 日,2008 小时
(三)不定时工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