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研究摘要: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主要是指国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针对流浪乞讨人员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最低生活需求和实物援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全局还有利于促进中国法制化进程,因此,有必要从深层次探讨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理制度,针对现行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进行完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法律制度是以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为核心内容的法律制度,也是现代行政国家不可或缺的法律制度。任何问题和矛盾产生的背后,都有其深层的原因,我国社会救助所遭遇的尴尬,从根本上是由我国经济体制转变和社会机制调适的摩擦、错位甚至冲突造成的,这应是我们思考和评价这一法律制度的出发点和基本前提,政府、流浪乞讨人员以及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对新制度的实施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新制度的改进措施,在政策层面可从进一步完善我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入手,与社会治安制度相衔接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在人员层面则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分类救助,同时积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进来。本文正是站在这个立场上,归纳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问题和困惑的社会原因和背景因素,为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依据。现行的《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在旧的收容遣送制度严重异化的背景下出台的,其标志意义和现实意义都非常显著而深远=《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目前存在的问题有各方面的原因,就制度本身来说,存在着职业乞丐、跑站现象治理难、救助对象甄别难、救助过程中部门协调难、监督难等问题,就制定利用来说,存在着救助制度不利用和过度利用问题,不利用主要是在执行中有些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却放弃了接受救助的权利,制度过度利用主要是在执行中有些不应该给予救助的人却占有了社会救助的利益。也许应该将之归为制度执行问题的通病。由于人性的极端多样性,导致管理和供给救助利益的人与接受和享用救助利益的人的表现千姿百态,这也最终归为良法、良治与良民的法理学问题。假如都是善良和守法的人,法律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也许真是要容易得多了,对于这些问题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上分析和解决,当前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也在探索之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