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运作方式住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买房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共有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解决在仙葫新校区工作的职工住房问题,减轻职工经济负担,卖房人充分利用以出让方式获取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开发区五合大学城的住宅用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4〕24 号)文件精神,以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房人和卖房人在公平、自愿原则上,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就买卖市场运作方式住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卖房人以出让方式取得的位于南宁市仙葫东区五合大学城地号 为 0802011 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 南宁国用( 2008 )第 505717 号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61041.37M 2 ,规划用途为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自 2008 年 8 月 4 日至 2075 年 3 月 18 日。 卖 房 人 经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住 房 制 度 改 革 委 员 会 ( 桂 房 改 字〔2005〕3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桂教财基〔2005〕53 号)批准,并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桂发改投资〔2005〕329 号、〔2007〕671 号、〔2008〕47 号)立项批准,在上述地块上以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 450101200801080101 号 、 450101200801080201 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2007 ) 1020 号 。第二条市场运作方式住房销售依据买房人购买的住房为市场运作房,销售市场运作方式住房批准机关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第三条买房人所购市场运作方式住房基本情况买房人购买的市场运作方式住房(以下简称该住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广西中医学院仙葫新校区职工生活区住宅楼 第 栋 单元 号房。 该栋楼的用途为住宅,属 框架 结构,层高为 3 米,第二、三、四、五、六栋建筑层数地上 11 层;第一、七、八、九、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栋建筑层数地上 11+1 层(第八号楼地下 1 层);十二栋一单元 11+1 层,二单元 11 层。 该住房阳台是非封闭式。 该住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 方 米 ,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