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 公司xx 发电厂 x 期(2×600MW)xx 工程烟气脱硫总承包合同xxxxx 公司xxxxx 限公司二○○七年 x 月·xx合同号:业主方编号:;承包商编号:;合同签字时间及地点:2007 年 x 月,xx合同生效日期:合同双方:xxx 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方);Xxx 公司(以下简称承包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文件、政策和规定,本协议由 xxx 公司 (以下简称“业主方”)与 xxx 公司(以下简称“承包商”)于 2007 年 xx 月 xx 日在 xx 商订并签署。鉴于业主方拟建造 xxx 电厂 x 期扩建工程,邀请并接受了承包商对烟气脱硫工程总承包的投标,最终确定为中标单位。双方以人民币元整(大写:圆整)的合同价格达成如下协议:1. 定义 本合同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1.1 “业主方”是指 xxxx 公司,包括该法人的继任人和法人的受让人。1.2 “承包商”是指 xxxx 公司,包括该法人的继任人和法人的受让人。1.3 “技术支持方” 为本项目工程与承包商签订了技术转让合作协议书的技术提供者或提供关键设备的技术支持分包商。1.4 “合同” 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1.5 “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 4 款中规定的部分。1.6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 18 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1.7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中工程、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和本合同附件 2 规定的用于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1.8 “合同设备和材料”是指承包商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 2 所列示和规定。1.9 “监理” 是指业主方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对本合同工程在建设实施阶段对承包商的建设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1.10 “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业主方为检验本合同附件 2 规定的脱硫装置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 2 规定所进行的试验。1.11 “初步验收”是指当脱硫装置的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 2 规定的保证值后,业主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1.12 “保证期”是指该套 FGD 装置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1.13 “最终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