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湖南钰樽楼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包人)承包人(全称):长沙市咸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承包人)发包人的岳麓 1 号嘉园 3#、4#栋及地下室新建工程项目,经邀请招标承包人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双方约定的原则,双方就 3#、4#栋及 3#、4#栋地下室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岳麓 1 号嘉园 3#、4#栋及 3#、4#栋地下室工程。2、工程地点:岳麓大道与谷丰路交汇处,咸嘉新村第九组。3、结构层次:3#栋框支剪力墙结构 9 层,4#栋框支剪力墙结构 7 层,其中地下室二层。4、建筑工面积:约 22835.4(含地下室)㎡5、工程立项批准文号:6、设计单位:圣帝国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监理单位:长沙市建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8、质量监督单位:长沙市岳麓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9、安全监督单位:长沙市岳麓区安全监督站10、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岳麓 1 号嘉园 3#、4#栋及 3#、4#栋地下室土建、水电安装工程的全部1、由圣帝国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岳麓 1 号嘉园 3#、4#栋及3#、4#栋地下室施工图纸相关的全部内容;2、签订本合同后的设计变更,属承包人的工作范围,其具体费用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八条执行;3、未能明细列项的其它零星项目或由发包人工程师安排的其他项目(现图纸之内);不包括:1、电话、有线电视、楼宇对讲设备及线材的弱电部分。 2、消防工程、人防工程。 3、供水设备、配电设备、电梯设备及承包范围以外的设备安装调试。 4、小区内的化粪池、广场、绿化、马路等配套工程。 5、阳台栏杆、楼梯栏杆、进户防盗门、电梯间及必须统一进行的公共部分装修。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为:2007 年 7 月 18 日,竣工日期为 2008 年 5 月 18 日是,自然日历工期 300 天。 四、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的要求,确保合格工程,争创优良工程。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项目经理选聘招标说明文件4、本合同通用条款5、项目经理投标文件及中标文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设计文件及图纸或竣工图六、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本工程合同签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