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委托租赁合作协议甲方:海航思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乙方: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实现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将其公司或个人所属的自驾车辆委托甲方代为租赁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一、合作内容1、乙方自愿将其公司所属的自驾营运车辆共 台,为 车型,委托甲方代为租赁经营
2、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的委托租赁车辆享有优先租赁经营权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甲方的自主经营权
3、委托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出租乙方的委托租赁车辆,包括以甲方名义与客户签订《汽车租赁合同书》及办理相关的发车、验车、结算、开票等手续
二、合作收入分配及计算方式1、甲、乙双方按如下方法对前述委托租赁车辆已实际发生租赁业务的日租赁收入进行结算:1)、甲方收入:高出乙方每台车当日租赁底价收入的部分;(以租赁结算单为准)2)、乙方收入:每台车当日结算底价含税;(以租赁结算单为准)2、车辆租赁结算底价,如确需随市调整,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方可调整,并以调整后的新价格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3、甲、乙双方按照每次租赁结束后进行结算
4、乙方每次按实际收到底价租金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油票、维修发票及办公发票等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经营中所产生的营业税、所得税等费用
三、车辆交接业务操作流程1、乙方委托租赁车辆归甲方车辆预定调度部门进行预定调度管理;2、发生租赁业务需求时,由甲方人员与乙方人员进行车辆交接验收,验收包括(证件、保险、车况等),并附检验车辆单据,一式两联,一联给予甲方,一联给予乙方并凭证备案
3、租赁业务结束时,由甲方人员按照交车时的交车单据与乙方人员车辆还车验收
四、违章押金业务操作流程1、甲方人员按照正常手续收取客户违章押金,45 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甲方客户违章记录,如未能收到乙方在 45 个工作日内提供的违章信息,甲方将在 45 个工作日后将违章费用退客户
2、甲方收到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