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 号)的要求,国家测绘局对2010 年 11 月 30 日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 号)的要求,国家测绘局对 2010 年 11 月 30 日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废止《颁发全国各省、自治区、地质局测量队执行测量工作的几项具体规定》等 106 件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 1)。 二、《关于恢复内蒙古自治区原有行政区划后有关省(区)界线画法、测绘生产计划及测绘资料交接的通知》等 36 件规范性文件失效(目录见附件 2)。 三、《关于颁发〈测绘成图、成果资料实行部分收费的试行办法〉的通知》等 202 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目录见附件 3)。 上述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与本公告发布前连续计算。凡我局于 2010 年 11 月 30 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上述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原则上不再作为测绘管理的依据。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认真执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并对照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的情况,切实做好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衔接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http://www.sbsm.gov.cn/accessory/Jan12,2011120933PM.doc) 2.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http://www.sbsm.gov.cn/accessory/Jan12,2011121022PM.doc) 3.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http://www.sbsm.gov.cn/accessory/Jan12,2011121033PM.doc) 国家测绘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附件 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名称及文号备注1颁发全国各省、自治区、地质局测量队执行测量工作的几项具体规定(国测鲁(58)659 号)2地图编绘制印基本工作规章((61)国测鲁字第 093 号) 3关于测绘工作计划、统计、报告的几项规定(测李字(62)第 406 号)4关于中央有关部门长驻省、区、直辖市直属单位领用测绘资料归口问题的通知(国测鲁字〔1963〕820号)5《测绘工作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定(草案)》(无文号 1964.1.1)6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国测鲁字〔1964〕229 号)7《测绘成果成图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