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浙菲经 2013-35 号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四期 2×330MW 机组电除尘 改为电袋除尘器 总承包合 同发包方: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承包方: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98 月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 承包人(全称)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四期2×330MW 机组电除尘改为电袋除尘器工程 XXX 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四期 2×330MW 机组电除尘改为电袋除尘器工程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马村海口电厂工程承包范围:华能海口电厂四期 2×330MW 机组电除尘改为电袋除尘器 XXX 施工图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含交工验收)调试、竣工移交 ,具体范围见《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四期 2×330MW 机组电除尘器改为电袋除尘器项目技术协议》 2
主要技术来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文件》及相关批复意见、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主要日期 合同工期: XXX 8 个月 设计工期: XXX 1 个月 施工工期: XXX 55 天 个月 (指停机接口时间) 4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叁仟叁佰壹拾陆万元
(1)合同价格为除发包人管理费、工程监理费、设计文件审查费及合同约定的费用外,包括招标文件约定承担工程的设计、供货、实施、竣工、保险、人员食宿及缺陷修复等全部费用;(2)合同价格包括承包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规费和税金;(3)价格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