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湖北省集体合同(参考文本)用人单位名称:用人单位住所:注册类型:职工人数:用人单位协商代表首席代表姓名: 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 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 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 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 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 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 性别: 职务:职工方协商代表首席代表姓名: 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 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 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 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 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 性别: 职务:代表姓名: 性别: 职务: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明确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共谋发展,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和《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全体职工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二条 本合同确定的事项,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时,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讨论,与工会(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尊重并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职工应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各项劳动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爱岗敬业。工会应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和教育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执行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促进单位发展。第二章劳动报酬第五条 用人单位遵循同工同酬的原则,与工会(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每年 9 月,双方就当年度工资分配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第六条 经双方协商,用人单位利润总额增长 10%以上,职工工资总额增长不低于 10%,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增长不低于10%;用人单位利润下降超过 10%,职工工资总额下调 10%,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下调 10 %,但最多不超 20 %;用人单位利润总额增长(或减少) 20 %以内,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增长不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本地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第七条 用人单位制定、修改劳动定额和计件工资标准时,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依据国家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