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 方: 乙 方: 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使 用 说 明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四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姓名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地址 在淄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二、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类别为 劳动合同
续订第三条 本合同为 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 )止
其中:试用期 个月,试用期自甲方用工之日起计算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上从事 工作
除突发事件抢险避险等紧急情况乙方应服从甲方指挥安排外,若因甲方工作需要对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地点进行变动调整,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订立变更协议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