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管理制度管理制度1 范围本方法规定了铜都黄铜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考察、任用、考核和退出
本方法适用于铜都黄铜公司副科以上中层管理人员
2 标准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讨论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中层干部管理方法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的中层管理人员是指由公司管理的副科以上管理人员,其中包含中层正职、中层副职
中层正职是指总经理助理、各部门主任,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党支部书记;中层副职是指各部门副主任、车间主任,团委副书记、党支部副书记,副科级组织员〔纪检员〕
4、职责公司组织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做好中层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察考核,为公司党组织提拔任用干部提供决策依据
公司人事部门参加中层管理人员的考察考核
公司纪检部门在职责权限内,对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进行监督
管理内容与方法5 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和任用选拔中层管理人员遵循的原那么: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那么;党管干部原那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那么;民主集中制的原那么;依法办事和按组织程序工作的原那么
选拔中层管理人员的根本条件:思想政治素养好,仔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业务能力、组织能力、决策能力和经济、科技、法律等方面的;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开拓创新意识,作风民主,工作业绩突出
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那么,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勇于开展批判和自我批判,善于团结同志,有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
选拔中层管理人员的资格:担任中层管理职务的应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由副职提任正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