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法律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意见“”为进一步巩固和进展 强基固本工程 的成果,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强化乡镇党委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和推动农村的改革、进展和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参照《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查字典范文网网县委讨论确定了乡镇党委法律规范化建设的初步意见,并决定在部分乡镇开展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部署,通过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议事决策、选拔任用、重大事“”项管理、激励约束等五项机制,形成配套科学法律规范的制度体系,确保 按规矩办事 。以进展作为第一要务,树立科学的进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乡镇党委自身建设与加快进展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舒城起步阶段的目标任务,推动和促进农村的改革、进展和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主要内容(一)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机制1、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乡镇党委每年都要制订详细的学习计划,中心组每月必须集中学习一天,并定期沟通学习心得体会。系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经济知识、科学文化和法律知识等,不断提高领导和工作水平。2、健全乡镇干部学习培训制度。乡镇干部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天,每人每月写一篇心得体会。应对大规模培训干部的需要,及时安排干部参加上级组织部门组织的各类岗位培训。同时,鼓舞干部坚持业余自学,参加各类成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3、加强学习培训的督查和考核。对乡镇党委的集体学习和班子成员的个人学习情况,年中抽查、年终纳入乡镇干部年度考核。严格执行乡科级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凡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任职资格考试的,一律取消任职资格。(二)建立和完善议事决策机制1、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乡镇党委要进一步增强民主集中制观念,严格遵循决策程“序,讲求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决策要体现 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的原则。凡重大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个人意见代替党委的集体决策。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迅速向党委报告。2、完善《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各乡镇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