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化进展,广阔农民不断从土地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加入到人力资源重新配置的行列中来,人流、物流不断加剧,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不断变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新情况,违法生育原因日趋复杂化
为了通过对违法生育相关因素的分析,找出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讨论今后一段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特围绕违法生育的原因开展调研,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状况进行浅析
一、基本情况为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消除调查者和被调查者的思想顾虑,调查实行无记名的方式进行,即:不登记调查点的单位名称,且调查点根据整群(整村)和非选择性原则确定
调查内容涉及违法生育夫妇的职业、政治面貌、受教育程度、婚姻史、生育史、避孕史,家庭经济状况、生育意愿、外部条件、管理服务等情况,共 19 个项目
共调查 2024--2024两个年度 420 例违法生育,有效数据 416 例,其中违法生育一孩 23 例,违法生育二孩351 例,违法生育多孩 42 例
1.主观意愿
怀孕之前就想生育的比例随着孩次的递增而上升,一孩、二孩和多孩分别为 4
35%,48
72%,61
2.受教育程度
违法生育人群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且妇女的受教育程度低于丈夫受教育程度.416 例违法生育夫妇中,妇女受教育程度在初中及以下的 371 人,占89
18%,受教育程度高中以上的 45 人
丈夫受教育程度在初中及以下的 353 人,占84
86%,受教育程度高中以上的 63 人
违法生育人群的职业以从事农业和打工者居多
妇女从事农业和打工的 395人,占 94
95%,其中,从事农业的 242 人,打工的 153 人
丈夫务农和打工的 385 人,占 92
55%,其中,从事农业的 240 人,打工的 145 人
妇女从事经商等其他职业的 21人,丈夫从事经商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