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方案企业对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篇一 为深化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 坚定不移地落实好中、 省、 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和**省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i 级应急响应要求, 根据《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公告》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 、 《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等相关规定, 特制订本方案
一、 复工流程 根据成熟一个、 验收一个、 复工一个的原则, 有序组织复工复产, 确保疫情“发现得早、 化解得了、 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一) 复工前准备工作 1
成立由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或指挥部, 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联络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准备好与规模相适应的疫情所需物资(包括口罩、 消毒液、 洗手液、 测温器具等必要的防护设施设备)
具备为员工检查身体的条件
设立体温监测点, 配备相应的体温检测仪器, 提供复工前员工体格情况表
法律规范设置隔离观察点(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具备)
法律规范设置手卫生消毒点(配备肥皂、 洗手液等消毒产品)
企业内全面消毒
对车间、 宿舍、 食堂及食品经营场所、 活动场所、 办公室、 厕所等重点区域开展消毒杀菌工作, 保持室内通风换气, 空气流通
建立员工台账
填报《拟复工人员信息初始登记台账》 (附件 1) 和企业四类员工台账, 重点摸排拟复工人员、湖北和重庆籍员工、 与湖北和重庆籍人员接触过的员工、离开遂宁员工、 未离开遂宁员工相关情况, 掌握人员基本信息、 家庭情况、 个人动态以及健康状况等
实行分类管理
针对所有已回当地的湖北和重庆籍员工,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