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 12 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 12 问 问题 1 疑问: 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12 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根据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提醒: 60%和 5‰,遵循孰低的原则
问题 2 疑问: 某企业 2024 年度取得销售收入 1000 万元,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30 万元,业务招待费如何纳税调增
答复: 可以分为四步来计算 1、30 万元×60% = 18 万元 2、1000 万元×5‰ = 5 万元 3、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 5 万元 4、年度所得税清算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5 万元
计算公式:(30 万元 5 万元)= 25 万元
提醒: 业务招待费扣除采纳“双限额”(即,60%和 5‰,遵循孰低的原则
),正所谓“两者相权取其轻”,主要是考虑到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之间难以区分的因素
问题 3 疑问: 我公司一直处于筹办期,2024 年一点营业收入也没有,请问发生的业务招待费 6 万元如何账务处理
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复: 企业在筹建期间,可按实际发生额的 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账务处理可以有两种
方式一: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6 万元 贷:库存现金 6 万元 方式二: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6 万元 贷:库存现金 6 万元 提醒: (1)筹办期的业务招待费仅受发生额比例限制
筹办期,一般认为是从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 (2)国税函[2024]98 号文件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