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校合作协议范文甲方(企业):邮寄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培训机构):邮寄地址:法定代表人: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177 号)要求,为创新企业技能人才培育模式,改革传统的学徒培育方式,充分发挥企校双方优势,加快企业后备技能人才培育,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多赢,共同进展
二、合作方式甲乙双方实行“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育模式共同培育学徒
甲方培育主要通过导师带徒方式,乙方培育主要实行工学一体化培训方式
(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合作培训机构约定具体培训方式)三、合作内容及期限甲乙双方依据甲方需求共同组织实施培训,甲乙双方分别承担相应培训任务
培训计划如下:培训职业(工种)培训等级培训期限培训人数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操作技能、职业素养、工匠精神、法律常识、安全生产法律规范等
甲方侧重等内容培训,乙方侧重等内容培训
(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合作培训机构约定具体培训内容)四、培训费用甲方依据标准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支付方式为支付时间为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费用凭证
五、甲方责任与义务 1
甲方负责联合乙方共同确定学徒培训方案和计划,明确培训方式、内容、期限等
甲方应与每位学徒签订培育协议,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期限和质量考核标准等内容,支付学徒工资,保证学徒在企业工作的同时,能够到培训机构参加系统的、有针对性的专业学习和相关技能训练
甲方负责选拔优秀的高技能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并对企业导师的教学过程、教学质量进行督导评价
甲方负责对学徒进行企业培训期间的组织管理、考核评价等,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六、乙方责任与义务 1
乙方负责对学徒进行非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