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中心 2024 年度的内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目的和原则(一)考核目的近年来,省、市都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综合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和标准更加细化,考核工作也更加严格,对我中心的综合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做好与上级考核工作的衔接,促进工作上水平,进一步加大今年的内部考核
(二)考核原则(2)实事求是的原则
考核内容和标准,全部进行量化,通过考核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工作实绩
(3)上下结合的原则
市中心和各县区管理部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分别对各科室、县区管理部进行集中考核打分
二、考核范围各科室、县区管理部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权重为保证市中心和各县区考核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以住房公积金业务进展水平为主要内容,考核内容及分值权重如下:(三)会计核算管理情况(25%)
由计划会计科制定公积金会计核算方面的详细考核内容、标准和分值
(四)综合法律规范管理情况(20%)
由办公室制定综合法律规范管理方面的详细考核内容、标准和分值
主要包括机关党建、综治安全、文明主题实践活动、转方式调结构大讨论活动、经济进展环境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
以上考核内容、标准和打分表,各科室于 1 月 18 日前报办公室
四、奖励加分(最高 10 分)3、特别贡献(最高加 1 分)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不包括乡镇办事处)、上级部门(不包括市中心)、财政部门(不包括相关业务部门)无偿资金 3 万元(含)以上,用于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展或办公条件改善的加 1 分
五、考核方式(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中心考核领导小组
(二)分组考核
考核小组分为综合业务组、业务组和综合组,并确定组长和成员,负责本组具体考核工作
(三)统一考核标准
考核人员依照考核标准,仔细查看原件,逐项打分
六、考核程序(一)拟定考核内容和标准,经主任办公会讨论后确定
(二)下发考核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