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监督。区排查办组成指导组,督促检查。对各镇、街道、园区(风景区)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防止排查治理工作走过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仔细、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疏漏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优质、高效地完成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制订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根据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方 针。逐栋排查城镇、农村所有房屋安全隐患,及时实行排险解危措施,确保 灾害后我区不发生房屋住用安全事故,切实保护国家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区房管局局长 、区建委副主任 、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任副组长,成立区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指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傅建华任组长。区安监、市政、教育、卫生、文化、商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排查办)设在区房管局,由区房管局局长冉龙强任办公室主任,区房管局副局长李涛、游海任副主任,并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抽一名同志,具体负责相关工作。三、方法步骤本次排查治理工作分为组织宣传、排查治理和汇总报告三个阶段:一)组织宣传阶段为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2 区房管部门牵头组建由房屋安全鉴定、质监、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专业技术骨干组成的核查组。广泛宣传开展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3 区排查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风景区)管委会要实行多种形式。使广阔群众了解、支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排查治理阶段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排查,1 以街道、镇、园区(风景区)为排查单元。并填写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详见附件 2向区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一份。2 各单位和企业向所在街道、镇、园区(风景区)报送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详见附件 2 同时。并填写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核查表(详见附件 3 经核查认为确有安全隐患的由房屋所有权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由区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提出处理意见。3 区核查组对街道、镇、园区(风景区)排查出的房屋住用安全隐患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