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业务基本知识种类分析(1)贷款:也称放款,是小额贷款公司以一定的利率和约期归还为条件,将货币资金转让给其他资金需求者的信用
(2)贷款条件:是指向银行借款的或个人应具备的条件
(3)贷款方法:是根据贷款的具体情况和要求而实行的发放和收回贷款的具体方法
一般有五种:逐笔申请、逐笔核贷;一次申请、定期调整;定期核定、周转使用;活放活收和透支
(4)批放收余:是批准贷款、发放贷款、收回贷款、贷款余额四个统计要素的合称
批准贷款是一定时期内或截止至某一时点批准的贷款数量;收回贷款是已发放贷款中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数量;贷款余额是某一时点贷面余额
同一时点累计发放贷款减累计收回贷款等于贷款余额
(6)收息率:即实际收回利息与应收利息之比
(7)借据:指借贷双方用款和支付的凭证,列明贷款中的主要内容和有权人的签字
虽然法律法规中没有对借据加以法律规范,但作为传统操作手段仍被普遍采纳,是借款台帐、会计核算的依据,也是法律诉讼中的文字证据
信贷业务借款种类(1)信用贷款:是指凭借款人信誉发放的贷款
其最大特点是不需要保证和抵押,仅凭借款人的信用就可以取得贷款
(2)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① 保证贷款:指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② 抵押贷款: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财产作为抵押发放的贷款
假如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银行将行使抵押权,处理抵押物以收回贷款
③质押贷款: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动产或权利作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信贷业务贷款期限(1)概念:是指贷款人限定借款人使用贷款资金的时间,即从合同签定日起至合同债务(含本金、利息和各种费用)清偿日至的期间
贷款期限结构一般由提款期、宽限期和还款期组成
(2)提款期:是指从生效之日开始,至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