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学生假期辅导期间,应当遵守辅导班的制度和纪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生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开和消除相应的危害,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辅导班对学生进行假期辅导保证学生安全教育等工作的实施。为了确保学生假期辅导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更有效的优化辅导班日程安排,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损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辅导班办班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一、()辅导班、老师、学生和家长实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辅导班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辅导班上课期间的学生的安全负责。三、禁止学生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追逐打闹、做危险游戏、跨越栏杆、翻越围墙和大门、上下楼拥挤等危险行为发生。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害,由学生及其家人自行承担责任。四、辅导期间,相关辅导人员会定期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警示,经辅导人员告知后,学生之间因发生人身损害事件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六、家长应保证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立即回家,不会与不认识的陌生人接触;禁止参加辅导班及上下学回家的中途与他人游玩而不立即回家。因发生上述情形,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派人接送学生的,家长指派的其他人员,需告知辅导班,辅导班会在核实身份以后,同意其他人员接送。七、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立即回家,禁止参加辅导班及上下学回家的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游泳、洗澡等可能发生危险的活动。因发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八、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造成社会危害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十、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辅导班不负任何责任。学生正在参加辅导教学时受到不法侵害,辅导班未尽到合理的救助措施的,辅导班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辅导班无不当行为的,不承担责任。十一、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损害,辅导班在适当的范围内可以配合家长对实际加害人的相应索赔工作。十 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至学生辅导培训课程结束日时终止。 备注:学生及家长签名: 年 月 日辅导班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