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考核管理办法二期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考核管理办法1、总则1
发电厂二期2×300mw级机组工程的管理,实现工程建设各项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考核办法规定了本工程建设管理考核内容与要求等事项;相关合同中有明确考核规定的,按相关合同执行
3考核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负责以书面形式执行(见附件)
4本办法将随着工程的进展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5本办法各项条款由建设单位或受其委托的监理公司负责解释
6本办法自工程开工之日起执行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
发电厂二期2×300mw级机组工程施工、调试阶段
1本工程各参建单位(含设计单位、调试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施工用水用电管理、资料管理、消防、保卫及治安管理均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负责检查、考核
2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发现问题应及时填写整改(考核)通知单,整改(考核)通知单应详细填写整改(考核)内容、整改要求、整改完成时间及考核处理结果
3所有考核金额均以现金方式支付,被考核单位接到考核通知单31天内向建设单位财务部门交付(财务部门开具收据,复印件交与监理单位存档)
1安全、文明施工考核4
1施工承包商安全第一责任者考核4
1不能按要求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及第1页共21页国家、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的规定和有关会议精神,没有相关学习记录的考核500~2000元
2不能及时参加安委会工作例会的,考核300~1000元
3安全投入方面应满足安全施工基本要求,保证专款专用
投入不能满足安全需要的,每次考核800~3000元
4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没有按程序进行事故处理,每次考核1000~20000元
5没有年度安全计划、工作规划、教育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