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意见书范文-公诉意见书优秀范例公诉意见书范文公诉意见书优秀范例 被告人 xxx 案由徇私舞弊罪 起诉书号 x 检刑诉【2000】 xx 号审判长、 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我(们) 受 xxx 人民检察院的指派, 代表本院, 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 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在刚才的法庭调查过程中, 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 xxx, 宣读并出示了大量书证、 证人证言, 尽管被告人 xxx 在某些环节上避重就轻, 推卸责任, 但大量的证据已足以证明被告人 xxx 徇私舞弊的犯罪事实, 其理应受到法律的惩处。 为更好地履行公诉人的职责, 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请法庭注意。 一、 被告人 xxx 的行为已构成徇私舞弊罪 无论是现行《刑法》 第 399 条规定的徇私枉法罪, 还是 1979 年《刑法》 第 188 条所规定的徇私舞弊罪, 都体现了打击司法工作人员读职犯罪这种司法腐败现象的决心和力度。 依照法律规定, 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徇私、 徇情而实施的枉法行为。 徇私舞弊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即具有侦查、 检察、 审判或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本案的被告人 xxx 是 xx 县公安局局长兼党委书记, 司法工作人员的主体适格。 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即明知而故犯, 犯罪的目的是放纵罪犯和冤枉好人, 犯罪的动机是徇私情。 被告人 xxx 正是接受了 xxx、xxx 等人的说情、 请吃饭等, 才实施了枉法行为。 其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徇私枉法的行为。 表现为三种情况:(1) 利用司法权, 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到追诉;(2) 利用司法权, 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 (3) 利用司法权, 在审判活动中故意违反事实作出枉法裁判。 xxx 的行为属于第 2 种情况。 xxx 明明知道 xxx 非法制造枪支案的严重性, 明明知道 xxx 案的其他同案犯都会被判重刑, 明明知道 xxx 的取保候审期限将要届满, 应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由于接受他人说情而丧失原则, 自作主张决定 xxx 案不移送起诉, 致使一名本应判处重刑的犯罪分子在将近两年的时间里逍遥法外, 未受到应有的惩处。 徇私舞弊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司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 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司法工作人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