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付款审批制度付款审批制度第一章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第一条借款管理规定(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7 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工作临时借款:业务费、购买零星设备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在工作事项完成后的 5 日内必须办理报销手续,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工人借用生活费用:当月借款,当月领取工资时归还
(四)各项借款金额超过 3000 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五)借款销账规定:1•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第二条借款流程(一)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据》
必须注明:1、借款事由;2、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3、支票或现金
(二)审批流程(谁签批,谁承担连带责任):1、出差借款审批流程:(1)1000 元以下的: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f 财务部门复核 f 分管副总审批
(2)1000 元以上的,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f 财务部门复核 f 分管副总审批 f 公司总经理审批
2、工作临时借款审批流程:(1)500 元以下的: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f 财务部门复核 f 分管副总审批
(2)500 元以上的,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f 财务部门复核 f 分管副总审批 f 公司总经理审批
3、工人借用生活费用审批流程:(1)一次 200 元以下(当月累计不超过 500 元)的: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f 财务部门复核f 分管副总审批
(2)一次 200 元以上(当月累计超过 500 元)的,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f 财务部门复核 f分管副总审批 f 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财务付款: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