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造价部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三级复核质量控制措施a
我公司拟建立三级复核质量控制制度,以确保造价咨询质量
三级复核是指专业咨询人员自校、项目负责人(区域负责人)复核以及部门经理复核,各级复核必须由不同人员完成,不能由同一人员同时完成不同的复核工作
咨询成果文件初稿(征求意见稿)、咨询成果文件在提交委托单位前,必须经过企业内部三级复核审查
各级复核人员应对咨询成果复核,作出必要的书面复核记录,提出复核意见,并注明复核时间、复核人签名
专业咨询人员应认真对照复核意见进行调整修改,经复核人员确认修改符合要求后,才能开始下一级复核流程
1 一级复核是详细性复核,由项目专业咨询人员进行自校
2 一级复核除进行下列基本内容的复核外,还应根据项目咨询业务类别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复核
一级复核基本内容主要包括:1
1 检查收集的资料是否有效、完整,是否可以满足咨询工作需要;1
2 检查报告是否符合规定格式,是否符合逻辑,是否存在文字或数据错误;1
3 检查报告汇总数据及报告所附资料是否齐全;1
4 检查工作底稿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完整
3 施工招投标阶段的咨询业务(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一级复核
1 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主要复核内容包括:21
1 检查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及其内容是否与工程量清单是否一致;1
2 检查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是否完整,工程量清单项目是否有漏项现象;1
3 检查计算方法、计算公式、计算程序是否正确,计算结果是否准确;1
4 检查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内容是否完整,设计图纸不明确内容的编制是否说明等;1
5 检查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是否符合现行计价规范要求
2 招标控制价编制(审核)主要复核内容包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