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学理论的论文的锦集试析国家建构过程中村民自治面临的困境及对策摘要:村民自治作为中国现代化国家建构的一个战略选择,不仅是中国历史和社会进展的逻辑结果,更是保障国家稳定的必定选择。但是,随着国家经济政治的进展,农业税的取消,村民自治出现了无法避开的制度局限,也给村民自治带来了新的挑战。文章从大量的调研出发,归纳了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与困境,并提出了几点可操作的对策。关键词:国家建构;村民自治;农村治理。村民自治自实行以来,一直为我国农村治理及国家政权的稳固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进展、城镇化的不断加快和国家建构下的政策调整,村民自治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一、我国村民自治的演进。村民自治是指广阔农民通过自治组织依法办理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从而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1987 年彭真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时发表题为《通过群众自治实行基层直接民主》的讲话,详细阐述了用民主的方式重组农民的方法。198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村民自治正式确定为一项国家法律保障的制度,1998 年 11 月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村民自治进入到一个国家整体推动的全新阶段。村民自治不仅建立了基本的制度框架和体系,而且也日益下沉,成为我国农民群众的政治实践。二、村民自治过程中面临的困境。1.经费短缺:免税时代的村级财政。1983 年,农民迎来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2024 年,9 亿中国农民又迎来了免税时代,依法彻底告辞了延续了两千多年的皇粮传统。亿万人民欢天喜地的同时,村民自治也迎来了制度性挑战。村民自治作为一种来自乡村内生型的治理机制嵌入到原有的自上而下的治理结构中,必定会产生机制性摩擦。[2]原来就不宽裕的村级财政,遭受到了沉重打击。农村税费改革后,许多村级日常活动无法开展,村民期盼的公共服务难以提供。中国有句俗语: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农业税免除后,各级政府以减少农民负担为核心的制度和措施相应出台,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集资筹款。资源匮乏、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委会普遍出现了运转困难,功能难以发挥的局面。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担负着维护村庄社区秩序、提供村庄社区公共产品、促进村庄社区进展的重任。村委组织的正常运转,包括办公设施的具备、村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