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脱贫致富工作计划农村脱贫致富工作计划 通过综合实行“两主四特”产业帮扶、引农进城帮扶、技能培训帮扶、龙头企业及合作社带动帮扶、基础设施帮扶、乡村旅游业帮扶、社会保障帮扶帮扶措施,确保到 2024 年末,全区减少贫困人口万人以上;贫困发生率由年初的 18%降至%以下;农村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增长水平,进一步缩小我区农村居民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的差距、缩小我区农村居民收入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
对全区 37460 户 124147 人贫困人口进行建档立卡,通过“一户一策、一户一帮扶单位、一户一帮扶联系人”措施,重点对因灾因病有劳动能力、有进展意愿、有产业项目、经过扶持当年能脱贫的贫困对象进行帮扶,实现年内 24000 人脱贫致富
政府主导,分级负责
区、乡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把本扶贫开发脱贫致富工作计划纳入经济社会进展战略及进展规划,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
部门协作,合力推动
各相关部门根据本工作计划,结合各自职能,在制定政策、分配资金、安排项目时向特困地区、特困群众倾斜,形成扶贫开发合力,推动行动计划实施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
加强引导,更新观念,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贫困对象的主动性和制造性,尊重扶贫对象的主体地位,提高其自我管理水平和进展能力,立足自身实现脱贫致富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重点支持全区 20 个乡 27 个扶贫开发重点贫困村
加大对较偏远、经济社会进展水平较低的乡村扶持力度
根据不同贫困群体特点,落实扶贫政策,实行差异化的扶持措施
社会帮扶,共同致富
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加扶贫开发,完善机制,拓展领域,注重实效,提高水平
强化政策措施,鼓舞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
以人为本,因地制宜
对扶贫对象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对因灾因病陷入临时性贫困的人口提供救济救助,对没有劳动力或劳动能力丧失的贫困人口提供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