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出院病人随访制度为了积极推行医院提倡的院前、院中、院后的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将医疗服务延伸至院后和家庭,使住院病人的院外康复和继续治疗能得到科学、专业、便捷的技术服务和指导,医院特制定出院病人随访制度如下,望各临床科室仔细执行:2:所有出院后需院外继续治疗、康复和定期复诊的患者均在随访范围。4:随诊时间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需要而定,治疗用药副作用较大、病情复杂和危重的病人出院后应随时随访,一般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人或疾病恢复慢的病人出院 2~4 周内应随访一次,此后至少三个月随访一次。6:科主任应对住院医师的分管出院病人随访情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没有按要求进行随访的医务人员应进行督促。7:医务科、护理部应对各临床科室的出院病人信息登记和随访情况定期检查指导,并将检查情况向业务院长汇报及全院通报。8:各临床科室出院病人信息登记电子存档率要求达 100%。每漏登记一人扣主管医师 20 个岗点,科室每月底统计总登记率低于 90%时,每降低1%,扣全科人员人均 10 个岗点。急、危、疑难病人、慢性病病人、需定期复诊的病人及病情康复较慢的病人随访率要求达到 100%。每漏随访一人扣主管医师 20 个岗点,科室每月底统计必须随访的病人随访率低于 90%时,每降低 1%,扣全科人员人均 10 个岗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