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社团联合会社团联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华南理工大学社团联合会社团联盟是由华南理工大学现有性质类型相近的学生社团通过协议并在社团联合会中注册形成的一种学生社团组织形式,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与管理并独立开展活动。第二条社团联合会内部各学生社团间通过沟通洽谈,以自愿、公平、公正为原则,达成学生社团间的组织架构合并、资源共享与建立社团联盟的制度,并向社团联合会有关部门提出建立社团联盟的申请,凡经过社团联合会有关部门的审核通过的,即成立社团联盟。第三条社团联盟旨在通过社团合并的形式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联盟组织,促进各个学生社团间文化、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沟通合作,集各学生社团之所长,充分分享和使用原有的学生社团资源,锻炼学生实践工作能力,丰富我校校园文化。第四条社团联盟各项活动应兼具实践性、科学性和教育性,应开展适合广阔学生参加的具有一定组织水平的健康活动。 第二章 组织架构及职权1.2.3.4.5.1.2.3.4.5.6.7.8.1.2.1.2.3.4.1.2.3.4.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