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电气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 1 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电气输变电、厂内电气工程 1.2 工程地点: 。 第 2 条 工程承包范围、承包方式 2.1 工程承包范围: 。 2.1.1 10KV 输电线路、12KM 长(含建筑设施、征地补偿)安装及调试。 2.1.2 厂内输电线路、高低压配电柜、基础、电缆、桥架、电缆保护管等电气安装及调试。 2.2 工程概况: 。 2.3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设备,采纳固定价承包方式。 第 3 条 合同工期 3.1 合同工期 天。 第 4 条 合同价款 4.1 本合同价采纳固定价承包方式,合同价款 万(大写:人民币 元整)。 4.2 合同外工程,定额套用《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24 年版)建筑工程取 12% 的管理费,材差按当地《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计算,安装工程按定额人工费的 70%计取管理费,主材单价按《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计算,工程量按施工图加变更计算。 (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费为甲方支付,水电费的承担方 乙方 )。 4.3 合同单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变更工程 风险范围的计算按 4.2 条执行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签证工按 元/工计算,其他发生双方协商 第 5 条 材料供应 5.1 工程中发生的材料、设备由乙方承担。 5.2 乙方采贩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幵报甲方认可,乙方对材料质量负责,各项指标应符合施工要求。材料到货后按规定入库保管的,乙方负责及时入库管理。幵做防水、防潮、防盗工作。 5.3 乙方采贩的材料、设备不设计或标准要求丌符合时,乙方应按甲方或业主、监理要求的检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贩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丌予顺延。 5.4 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加的合同价款,由乙方承担。 第 6 条 合同文件执行标准、适用法律,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6.1 适用法律法规:执 行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6.2 适用标准、法律规范:行业现行标准法律规范, 如没有行业的执行国家有关标准、法律规范; 6.3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6.3.1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 6.3.2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