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视野中的自由摘要 20 世紀,不管是西方自由主义进展进程中,还是社会政治哲学领域,毫无疑问,哈耶克是一位极具影响力的人物
本文通过三个部分阐述哈耶克视野中的自由,首先,将阐述哈耶克自由主义的内涵;其次,根据哈耶克理论体系,阐述哈耶克自由主义在整个哈耶克理论体系中的地位;最后,本文将简明地探讨哈耶克自由理论所提供给我们的若干启发
一、哈耶克自由主义的内涵由于自由主义内涵在哈耶克视野中有着终身性阐述意义,由此可见对哈耶克自由主义的广泛和实质内涵的阐述具有很大的难度,但是,在《关于哈耶克自由主义思想的答问录》和《哈耶克论法治》这两篇文章中,可以寻找到了一些哈耶克视野中的自由主义概念
哈耶克认为,自由是法律下的自由,但自由在价值位阶上不是次位于法律,虽然自由在追求外在形式保护中在法律之下,但是法律并不优位于自由
自由在形式上从属于法律,因为法律在本质上是把保护自由作为其存在的主要意义和手段,法律是服务于自由的
哈耶克对于法律应予捍卫和支撑的那种秩序的要旨乃是明确无误的,即它是一种为人们提供社会中最大可能之限度的自由的秩序
②这说明,在哈耶克的视野中,自由主义是建立在法治之上,法治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由主义,法治与自由主义不可分离
尽管法治对于自由社会的维护是极其必要的,但是哈耶克心中的法治应是经由习俗习惯与法律的发现相结合而自生自发形成秩序的社会法制运行规则,也就是人们对秩序的需要而自发形成的社会法律秩序,而这种法律秩序是在自由中得到进展的,在自由与法制相互作用及融合后,形成的良性法治乃是一种自由主义时代得到阐释并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实现的理想
总之,哈耶克理想中的自由是建立在以法治为前提的基础之上,但自由的行使有必须在法治的范围内,自由主义以法律为前提
换言之,哈耶克所追求的乃是法律下的自由
哈耶克视野中真正的自由必定是某种有形之物和具有实质意义的,而且这种自由必须得到法律的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