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管理,保证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的,特制定本方案。一、实验工作评估的目的课程改革实验工作评估,是国家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重要环节。评估的目的在于全面评估县(市)区及学校各项工作的进展,及时总结实验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为实验工作的改进和完善提供依据,使课程改革实验工作顺利进行。同时,通过对整个实验过程的评估,对课程改革的理念、措施和方法,以及课程设置、课程标准和教材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二、实验工作评估的依据课程改革实验工作评估,依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等一系列课程改革的文件为依据,根据教育部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实验工作的要求进行。三、实验工作评估的基本原则1、整体性。评估以县(市)区、铁路及直属学校作为评估对象和分析单位,进行整体评估;评估内容涉及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各个主要方面。2、阶段性。课程改革实验是一个较长周期的讨论工作,实验的不同阶段有不同性质的重点。评估将根据实验的进展情况,分别对不同阶段的进展状况进行评估。每一阶段的结果都将是实验工作整体评价的组成部分。3、可操作性。每一阶段的实验工作都要按实验方案所确定的目标与任务进行。评估时,根据实验的总目标与每一阶段的任务,分解成若干项可操作的评估指标,使实施者和评估者都了解评估的标准,以期促进实验工作的良性进展。四、实验工作评估的内容课程改革实验工作评估实行整体设计,分段实行,既重视对结果的评估,又重视对过程的评估。依据我市实施方案提出的任务的要求,从实施的准备、实施、结果等几个阶段,分别对县(市)区、铁路及市直学校的组织者、老师和学生,乃至社会各界分别进行考察,进而对实验工作做出整体的综合推断。具体的评估范围和内容同见附表。五、实验工作评估的方法1、统一设计,分步实施。按实施的总体目标,统一设计实验评估方案,规定对实验的各个阶段和不同的参加者进行不同形式的评估。评估随着实施的进展,分阶段实施。一般至少要为起动、过程和初步结果三个阶段进行评估,根据进展情况进行专题评估等。2、集中管理,分片落实。实验工作的评估由市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统一组织,分为县(市)区和市直学校进行评估。3、自我评估与专家评估相结合。每次评估先由实验单位自我评估,再由专家组进行评估。六、实验工作评估的实施课程改革评估工作组由市专家工作组成员组成。按阶段和专题等对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