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应用型法学人才培育的改革路径思考摘要:在经济全球化、全面推动素养教育及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背景下,检讨和反思了我国目前法学教育中存在着的问题,指出培育复合型、应用型的法律人才才能适应时代进展的需求,并对此提出了相应的改革措施及相关的建议。关键词:法学;复合;应用;培育模式“一国法律教育的得失,有关国家法治的前途”[1]。进入 21 世纪,我国法律教育肩负着“科教兴国”战略和“依法治国”战略的双重使命。同时,随着经济的快速进展,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决定了我国高校所培育出的法律人才不仅要具备广博深厚的法律知识基础,而且还须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较好的综合素养。中国法学教育一直以来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应以此为契机,优化和变革法学教育。一、背景——经济全球化、素养教育和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经济的全球化,加快了法律服务市场的形成和扩大,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也更为多元化。同时,经济的全球化,也带来了高等教育的全球化,这就意味着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乃至人才规格要与国际接轨。这些都给我国的法学教育提出了极大的挑战,以往法学院校培育的纯学术型、讨论型法律人才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的需求。经济的全球化并非仅仅是单纯的市场开放和贸易问题,而是全方位的接触与碰撞,这就要求法律人才既要有直接参加国际诉讼的技巧和能力,直接代理外国人在国内的诉讼案件或直接到国外出庭参加诉讼,又要有处理投资、贸易、金融、电子商务、网络服务等一系列国际上最前沿和最具有专业性和技术性的法律事务的技巧和能力[2]。在世界贸易领域中,需要一大批既有精湛的专业知识,又要有较宽的知识面,且知识结构合理、实践能力强的高层次法律人才,即复合应用型的法律人才。经济的全球化不仅加快了法律服务市场的形成和扩大,同时也加快了法律的技术化和信息化,而法律的技术化和信息化又加速了法律的职业化和法律共同体(指以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家为核心的法律职业人员所组成的特别的社会群体)的形成。法律不再是任何人都能运用自如的工具,运用法律的人需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经过专门系统的培训,因此,法律服务只能由专门的法律人才才能有效提供。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目标已逐步向素养教育与职业教育一体化方向进展,法学教育应当重视素养教育的理念已在法学界得到共识。素养教育不仅仅包括法律素养,而且还包括思想素养、人文素养等,要通过实行素养教育,将学生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