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92-1004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职务______
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职务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______,面积为____平方米
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五年后根据国家〔或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县)〕有关规定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
〔或:土地使用费在合资(或合作)企业经营期限内不作调整
〕(注: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条
) 第七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帐号内
银行名称:_______银行_____分行,帐户号___
甲方银行帐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该土地用于建设____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
第九条甲方同意承担该土地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具体事务,并于____年____月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应妥善保护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