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酒店《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管理制度 一、《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力和义务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双方依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而制定的。 三、《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的订立 1、酒店合同制员工,必须与酒店签订《劳动合同》,其具体期限,按《劳动合同》中规定执行。 酒店劳务工,必须与酒店签订《劳务协议》,其具体期限,按《劳务协议》中规定执行。 2、新进酒店员工应根据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年限与有关的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3、《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由酒店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代表酒店与当事人签订。 4、《劳动合同》一式二份,酒店和员工签字后,由酒店携合同书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合同鉴定。鉴定后酒店和员工各执一份,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违约,都将按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劳务协议》一式二份,酒店和员工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违约,都将按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5、《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的变更、续订、终止和解除,均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违约金和经济补偿 为进一步履行好《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使《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的严肃性、公正性得到正确对待,以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对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规定如下: 1、合同制工:根据《劳动合同》第八条之规定,甲方提前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甲方应对乙方支付违约金(即:经济补偿),具体补偿办法详见《劳动合同》之规定执行,加班费和其他除外。 劳务工:根据《劳务协议》第七条第 1 款,甲方因故提前解除乙方的劳务协议,甲方应对乙方支付违约金(即:经济补偿),其补偿办法是: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其本人一个月的工资(加班费和其他除外)。 2、合同期内(或协议期内),乙方因故不能或不同意继续为甲方工作而提出的,除按《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中规定的须提前 30 天递交申请书外,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即:经济补偿),其补偿办法是: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人一个月的工资(加班费和其他除外)。 3、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或《劳务协议》),甲、乙双方均无需支付违约金,即:无经济补偿。 4、因旷工达到辞退程度的,视同为不继续履行《劳动》(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