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_实施方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_实施方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篇一 为调动中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分配原则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比例我中心在职人员 6 人,全年绩效工资为 69816 元 6 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为 229680 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 54.8%),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为 189216 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 45.2%)。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月考勤奖,600 元/月/人,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 43200 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 22.8%; (二)月绩效奖,基数为 800 元/月/人,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进行分配。正科实职、副科实职、管理八级和专技十级职员、一般工作人员(包含管理九、十级和专技十一、十二、十三级)比例为 1.3:1.2:1.1:1,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 58560 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9%; (三)年度绩效奖,年末发放,年度绩效奖=(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3.5。年度绩效奖71778 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 37.9%。 (四)其他绩效奖,年末发放,总额为 15678 元(未包含月考勤奖、月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扣发的金额和其他奖励),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 8.3%。 四、考核办法 (一)月考勤奖 1、工作人员当月迟到或早退 5 次以内的,每次扣发 50 元,当月迟到或早退 5 次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无故旷工的,扣发当月全部月考勤奖; 2、当月请病事假 3 个工作日以内的,每个工作日扣发 50 元,当月请病假 10 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当月请事假 3 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 3、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月考勤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月绩效奖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 25%: ① 当月迟到或早退达到 610 次的; ② 当月事假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