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 我公司与贵行开户企业 公司已达成启动项目建设的委托借款意向,我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专项理财资金)为其开发建设项目提供启动资金,协助其完成项目建设,形成有效 的固定资产。委托借款资金总额为 万元,根据用款计划分笔存入贵行委托贷款资金帐 户。贷款期限 年,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现提出申请,委托贵行代为发放该笔贷款,恳请贵行批准。我公司与贵行商定的具体委托事项内容如下: 1:负责协助收回贷款本息;如借款人逾期不还,贵行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通告借款人其他开户银行扣款清偿; 2:负责监督、监管借款人按计划用款,保证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协助监督借款人在委托贷款到期前不出现破产、解散、分立、兼并、租赁、转让、承包等恶意抽逃贷款资金的行为,发现借款人此类行为及时通告我公司; 3:负责保管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和担保人(如有)的抵押物,质押物和权利凭证; 4:负责监督、监管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建设项目的执行情况; 5:负责监督、监管借款人在委托贷款到期前六十天,能够形成真实、有效的固定资产;如借款人未能按期归还贷款,由贵行与借款人完成固定资产抵押贷款或由贵行处置上述资产归还; 6:负责代扣、代缴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应缴税款; 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银行确认回执(意见): 公司的建设项目符合我行委托贷款的相关规定,我行同意为其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经我行讨论决定,同意接受贵公司提出的六条委托事项,并将根据委托事项的具体内容仔细落实执行。 经与银行协商同意按此样本操作: 银行公章: 企业法人(签字 ): 行长签字: 企业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